![]() |
|
||||||||||||||
| | 网站首页 | 新闻中心 | 学校概况 | 学校工作 | 教师天地 | 学生天地 | 家长学校 | 图片中心 | 下载中心 | 雁过留声 | | ||
|
||
|
|||||
|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| |||||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9-19 ![]() |
|||||
|
(2008年修订) 一、爱国守法。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自觉遵守教育法规法则,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。不得有违背党的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。 二、爱岗敬业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志存高远,勤恳敬业,甘为人梯,乐于奉献。对工作高度负责,认真备课,认真批改作业,认真辅导学生。不得敷衍塞责。 三、关心学生。关心爱护全体学生,尊重学生人格,平等公正对待学生。对学生严慈相济,做学生良师益友。保护学生安全,关心学生健康,维护学生权益。不讽刺、挖苦、歧视学生,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。 四、教书育人。遵循教育规律,实施素质教育。循循善诱,诲人不倦,因材施教。培养学生良好品行,激发学生创新精神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。 五、为人师表。坚守高尚情操,知荣明耻,严于律己,以身作则。衣着得体,语言规范,举止文明。关心集体,团结协作,尊重同事,尊重家长。作风正派,廉洁奉公。自觉抵制有偿家教,不利用职务之便谋私利。 六、终身学习。崇尚科学精神,树立终身学习理念,拓宽知识视野,更新知识结构。潜心钻研业务,勇于探索创新,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。 |
|||||
| 文章录入:misnake2001 责任编辑:misnake2001 | |||||
| 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】 | |||||
| 最新热点 | 最新推荐 | 相关文章 | ||
| 没有相关文章 |
|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 |
| | 网易相册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站长 | 友情链接 | 版权申明 | 网站公告 | 管理登录 | | |||
|